產(chǎn)品描述
哈密房屋檢測辦理單位,如果地基沉降不均勻,沉降大的部位與沉降小的部位發(fā)生相對移位,在墻體中產(chǎn)生剪力和拉力,當這種附加內(nèi)力超過墻體本身的抗拉抗剪強度時,就會產(chǎn)生裂縫,且這些裂縫會隨地基的不均勻沉降的增大而增大。這種裂縫一般成斜裂縫,且裂縫走向凹陷處。這種裂縫在物下部比較明顯,由下向上發(fā)展,成“八”字,倒“八”字、水平、豎縫等。當長條形物中部沉降過大,則在房屋二端由下往上呈“八”字形裂縫,首先在窗角上突破;反之,當兩端沉降過大時,則形成兩端由下往上倒“八”字形裂,也首先在窗角上突破,也可在底層中部窗臺處突破形成由上至下豎縫;當某一端下沉過大時,則在某端形成沉降端高的斜裂縫;當縱橫墻交點處沉降過大,在窗臺下角形成上寬下窄的豎縫,有時還有沿窗臺下角的水平縫;當縱橫墻凹凸設計時,由于一側的不均勻沉降,還可導致產(chǎn)生水平推力而形成力偶,從而導致交接處的豎縫。公司是一家經(jīng)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準成立、通過了廣東省技術監(jiān)督局組織的計量認證/審查認可、已經(jīng)取得廣東省頒發(fā)的質量專項檢測機構資質證書的專業(yè)從事質量檢測、鑒定、評價的單位。
一、哈密房屋檢測辦理單位——房屋檢測報告包含哪些內(nèi)容?:
答:一、工程概況:
1 闡述鑒定項目的工程名稱、地點、面積、層數(shù)等基本信息,強調項目的性,應附有照片驗證。
2 闡述鑒定項目的地基基礎類型、所處地段的地址概況;鑒定項目的結構形式(結構平面的主要軸線尺寸、主要材料的強度、抗震設防等級等)。
3 闡述工程建設、設計、施工、勘探、、監(jiān)督、檢測及維修等參建單位的信息,參數(shù)開工、竣工和投入使用時間。
4 闡述改建和改變使用功能等有關情況,闡述鑒定項目的外部環(huán)境。
5 闡述委托方要求檢測鑒定的原因。
二、檢測鑒定目的、范圍及依據(jù):
1 簡述該項目檢測鑒定的目的:物大修前的全面鑒定;主要物的定期鑒定;物改變用途或使用條件的鑒定;物超過設計基準期繼續(xù)使用的鑒定;為制定群維修改造規(guī)劃而進行的普查鑒定;各種應急鑒定;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問題引起的鑒定等。
2 根據(jù)委托方的鑒定目的,明確本次鑒定是針對物整體、物的地基基礎、上部結構,還是對局部結構或是其中某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項工程或構件。
3 根據(jù)鑒定目的,有針對性地列出檢測鑒定工作所依據(jù)或參照的標準、規(guī)范、法律和法規(guī);圖紙、勘察報告等其他技術依據(jù)及其出處。
三、檢測鑒定項目與內(nèi)容:詳細列出依據(jù)檢測鑒定方案所做的檢測鑒定項目和補充檢測項目,各檢測項目采用的檢查、檢測方法及其采用的儀器常見第4、5章。
四、現(xiàn)場檢測結果:
1 對各項檢查、檢測結果分別進行匯總,詳細進行分析。
2 對于混凝土強度等項目能進行批量推定的進行批量推定,應詳細列出推定的依據(jù)、公式、過程、結果。
3 異常值的剔除應說明其原因。
4 因為現(xiàn)場條件限制等原因未能按照原檢測鑒定方案進行的項目應說明其原因及其其它補充措施。
五、結構復核驗算:
1 結構復核驗算應符合本標準第6章的規(guī)定。
2 結構復核驗算分為手算與機算兩種方式,手算的應說明所采用的規(guī)范及其公式,機算應明采用的軟件類型與版本。
3 列出各項參數(shù)取值,簡要表述各項復核驗算結果,按照構件類型分別列出計算復核的結果。
4 對不能滿足要求的構件應詳細列出。
六、 綜合分析、評級:依據(jù)檢測和驗算結果,進行物狀況、損害原因分析,按標準對鑒定物進行等級評級。
七、檢測鑒定結論:按檢測結果和分析、等級評價,給出符合委托項目鑒定目的的鑒定結論。應指出有隱患的構件或者檢查、檢測項目,當房屋的構造復雜或者問題很多時,應繪制分布圖。
八、處理建議:針對委托項目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建議。
九、附件:與鑒定項目相關的各項檢查、檢測報告;結構復核計算報告;現(xiàn)場拍攝的照片以及報告正文引用的相關資料,必要時附上引用的工程建設標準、規(guī)范、法律法規(guī)條文。
十、鑒定報告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政策法規(guī)和規(guī)范、標準的要求,報告經(jīng)鑒定人員簽名后加蓋鑒定機構印章。有計量認證要求的檢測項目,其檢測報告必須蓋有計量認證的CMA章;涉及結構設計復核的計算結果必須有相應設計資質單位的印章或簽章。
十一、有關方面對鑒定報告有疑問時,鑒定機構應認真做好解釋答疑工作。
二、哈密房屋檢測辦理單位——危險房屋處理方式有哪些?
答:
①觀察使用。適用于采取適當技術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繼續(xù)觀察的房屋。
②處理使用。適用于采取適當技術措施后,可解除危險的房屋。
③停止使用。適用于已無修繕價值,暫時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鄰和影響他人的房屋。
④整體拆除。適用于整幢危險且無修繕價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房屋使用過程中常見危害房屋結構的行為有哪幾種?
答:
①房屋改建、裝修過程中的不合理行為。如:拆改房屋的承重柱、梁及磚墻,擴大承重墻上原有門窗洞口的尺寸,在樓板或承重墻上開設洞口,改變房屋的間隔等。
②增加房屋的荷載。如:搭建閣樓,在屋頂加建房屋、長期堆放重物、超重使用等。
③周邊建房或市政設施施工的影響,由于未采取有效保護措施而導致塌方或地下水流失,造成鄰近房屋地基下陷、開裂或傾斜變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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